株洲队建立农产量调查“三巡四步”长效机制
时间:2015.06.18 来源:株洲调查队
为进一步夯实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基础工作,推动调查工作规范化管理,株洲调查队连续三年组织对辖区内四个产粮大县开展巡查工作,逐步形成了“三巡四步”巡查长效机制,保证了国家统计局和湖南调查总队的各项规定、制度和要求落实到位。
“三巡”,即巡查三项重点内容。一是现场巡基础工作,对各产粮大县样本点台帐、地块清册、地片草图、回访记录及辅助调查员基本情况等基础资料进行检查;二是实地巡播种面积,结合基础数据资料,对样本点内粮食播种面积报表数据进行实地核查;三是座谈巡政策情况,了解当地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情况。
“四步”,即四个步骤开展巡查。一是巡查准备,制定了《株洲调查队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巡查实施方案》及《巡查评分表》,对巡查内容、巡查方式、参加人员、巡查时间等进行了详细安排,今年的巡查工作采取集中巡查的方式,由株洲调查队党组成员、副队长刘建新带队,各产粮大县统计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全程参与。二是现场巡查,针对三项重点巡查内容,巡查组赴各产粮大县对照地片草图对每一丘块粮食播种面积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并在现场向种粮户了解粮食生产、政策支持等方面情况。三是现场点评,每巡查一个产粮大县,在现场巡查后召开集中点评会,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逐项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四是集中通报,组织召开巡查情况集中通报会,对在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通报,促进各县市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今年对早稻种植情况的现场巡查工作已于5月顺利完成。
通过建立“三巡四步”检查巡查长效机制,促进了各产粮大县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开展,及时掌握和了解了各产粮大县粮食生产情况,对于推进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规范化标准实施、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并为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方法的调整和新一轮样本轮换工作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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